10月15日0时至10时,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10月15日,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复核后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当日,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相关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场所消杀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10月15日0时至10时,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
10月15日0时至10时,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10月15日,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复核后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当日,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相关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场所消杀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