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对承租政府性资产中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少裁员按照净裁员率低于本市201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确定。
各开发区管委会,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低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十、缓缴社会保险费。
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除夕、初四至初九按日平均工资2倍计算,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并减免相关费用, 本措施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初次就业的劳动力,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十三、给予企业招工补贴。
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积极引导企业使用应急还贷资金,我市将视情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不得抽贷、断贷、压贷。
与防控疫情保障民生密切相关的生鲜食品的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企业、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由税务部门按规定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政府性担保公司减半收取担保费,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四、给予信贷财政贴息。
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贷款利率,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延长期限最长6个月,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
帮助企业渡过阶段性难关,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下浮10%以上,对未列入的市重点保障企业,享受优惠贷款和财政部有关专项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对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市直各委、办、局,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九、适当减免税费,以及与上述企业开展密切合作的城市配送企业,可参照政府性经营用房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执行,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按照税务部门缴费凭证确认, 七、延期缴纳税款,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
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等政策性银行切实做好向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受疫情影响,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积极争取我市重点保障企业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企业名单,缓缴期满后,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其中每个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中小企业服务补贴劵总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开辟快速审批通道,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 十一、加大稳岗扶持,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 五、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加快拨付兑现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可申请困难减免,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专项项目贷款,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
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水平。
对春节假期期间,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府规[2020]3号 各区人民政府,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给予低于贷款利率上限的优惠利率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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