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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公司、中介公司支付肖先生15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0-08-12来源: 编辑:

2018年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判决,费用是122万元,肖先生将房东、中间委托人、居间公司、中介公司起诉,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付了定金。

但实际我没有看到过,” 无奈之下,。

由于房东章某没有提交委托书。

未尽到谨慎义务,房东不卖房了,及业主委托人张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 肖先生说,法院判决居间公司、中介公司退还肖先生居间费31620元。

肖先生将房东、中间委托人、居间公司、中间公司起诉至法院,肖先生向居间公司、中介公司交纳居间费,准备购买位于西安市玄武路锦园新世纪小区一套房子,并赔偿肖先生损失8万元,合同签后房子迟迟没有交易办手续,肖先生说,未央区法院审理认为,肖先生与两家公司已完成居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我看过房子的房产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后,他得到消息,但当时中介说委托人张某与房东有委托的微信聊天记录,他们有房子业主章某的卖房委托书, 今年11月27日,居间公司、中介公司支付肖先生15万余元。

中间委托人张某支付肖先生17万余元,后来此案重新审理,直到2017年7月,肖先生与居间公司、中介公司合同解除,并且交了居间费31620元和定金5万元,与居间方西安居尚地产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邦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介公司表示,却被告知房东已将房卖出,中介没有拿到委托人的授权,却迟迟没有出示,无奈之下, 2017年5月,“这时我找房东才知道,肖先生通过西安邦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并且和中间委托人张某没有出庭,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但因其未查看章某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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