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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企业疫情减免租金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 (一)第一类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 1、经营线下商业实体店(含专业市场)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发布时间:2020-04-06来源: 编辑:

政策要求: 《广州海珠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10条措施》第一条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

上述对象减免其2020年2月份物业租金, 温馨提示: 微信关注 广州本地宝(ID:bdbguangzhou) 微信公众号, ,回复 海珠复工 , 2、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肉菜市场等行业)的企业; 3、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的企业, (三)不符合租金减免的申报对象 1、恶意拖欠租金或管理费的; 2、与海珠区区属国企存在法律诉讼及纠纷的; 3、承租住宅类物业的; 4、承租物业主要用于仓库、制衣、印刷等不符合海珠区业态经营要求的; 5、2020年1月 31日前物业尚未装修完成,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企业,减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业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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