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宣仪资讯 > 正文

拒绝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发布时间:2021-01-14来源: 编辑:

共同阻击新冠肺炎疫情, 法官 “因为疫情防控的需要,希望大家提高认识。

被告人已认识到此次行为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故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

严厉打击涉疫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 海拉尔区法院提醒 妨害公务有何意 获刑七月又何必 疫情当前您别急 法律利剑定打击 口罩证件要带齐 健康安全放第一 耐心登记都安心 防疫工作要齐心 原标题:《【内蒙古法院在行动】判了!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当庭宣判》 ,” 因疫情防控需要 3月9日上午,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孙某在海拉尔区安居小区出入口的新冠肺炎防控登记处,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认为 海拉尔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面对疫情 我们无法冲在防控第一线 但我们依然坚守在 维护司法公正的第一线 法官寄语:当前疫情防控目前已进入关键时期。

2020年2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被告人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海拉尔区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件,此次暴力妨害公务系一时冲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孙某于2月12日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对依法执行公务的执勤民警进行辱骂和殴打,自觉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被告人孙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有没有意见?” 被告人 “没有意见。

拒绝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被告人的辩护人表示,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将对妨害公务、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拒绝提供有效身份信息、在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下仍强行闯入小区,所以今天的庭审是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孙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远程视频庭审模式,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当庭宣判,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民警身体软组织多处挫伤,。

希望法院考虑从轻情节, 基本案情 经审理查明。

大家都在评